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基本法规之一,其制订机关是国家建设部。该条例的出台,旨在规范和加强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该条例的制订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制订过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制订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当时,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存在着许多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如施工工艺不规范、材料质量不达标、工程监理不到位等,导致了许多工程事故和质量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建设部开始研究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最终在1996年正式颁布实施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监督管理体制、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该条例还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1. 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
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2)施工工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3)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4)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5)工程监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2. 监督管理体制
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具体来说,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3. 责任追究
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对于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具体来说,责任人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对于造成重大工程事故或者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