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下面就来详细介绍该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 适用范围
该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筑工程的建设活动,包括房屋、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运输设施等各种类型。
二、 建设单位的职责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包括:
1. 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2. 选择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3.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4. 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5. 组织竣工验收等。
三、 施工单位的职责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包括:
1.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 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符合规定;
3. 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4. 参加竣工验收等。
四、 监理单位的职责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监理工作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包括:
1. 监督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
2.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参与竣工验收等。
五、 监督管理措施
该条例规定了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
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2.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等。
六、 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该条例规定了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停工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同时,还规定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